继续前人之志。《通志·总序》:“大抵开基之人,不免草创,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。”《宋史·礼志一》:“ 孝宗 继志,典章文物,有可称述。” 柳亚子 《邹韬奋逝世三周年纪念》诗:“遗雏差喜摩双翅,继志端应慰九泉。”
承續前人的志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