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夫的前妻之女或妻的前夫之女。 汉 刘向 《列女传·珠崖二义》:“二义者, 珠崖 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……若继母与假女推让争死,哀感傍人,可谓直耳。”
(2).义女;养女。 唐 孙棨 《北里志·张住住》:“北曲 王团儿 假女 小福 ,为 郑九郎 主之。” 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传歌》:“妾身姓 李 ,表字 贞丽 ……养成一个假女,温柔纤小。” 王季思 等注:“义女,养女。”参见“ 假子 ”。
前妻或前夫的女兒。
義女、養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