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礼节低于常规定例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七年》:“ 季康子 卒。公弔焉,降礼。” 杜预 注:“礼不备也,言公之多妄。” 杨伯峻 注:“二十五年《传》云‘饮酒不乐,公与大夫始有恶’,则 鲁哀 与 季康子 固已恨之矣;于其卒也,弔其丧减于常例,盖合情理。”
(2).跪拜之礼。《晋书·孝友传·颜含》:“于时论者以 王导 帝之师傅,名位隆重,百僚宜为降礼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康四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 注曰:“降礼,谓拜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