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代逢时逢节分送的供娱乐用的钱。也称“作剧钱”、“则剧钱”。宫廷中也有此俗。 宋 岳珂 《愧郯录》有《国初宫禁节料钱》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八年》:“方其始参也,馈诸吏则谓之‘辞役钱’,知县迎送僦夫脚则谓之‘地理钱’,节朔参赞则谓之‘节料钱’。”亦省作“ 节料 ”。 宋 蔡絛 《铁围山丛谈》卷一:“今七夕节在近,钱三贯与娘娘充作剧钱,千五与皇后、七百与妗子充节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