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地方向朝廷选拔荐送人才。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儒吏》:“若遇本道按察司及本路总管府岁贡之时,仰本司、本路行下本学教授於係籍学生内,选使行义修明、文笔优赡、深通经史、晓达时务可以从政者,保申本路官司,再行体覆相同,然后解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