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戒勅 ”。1.告戒。 汉 蔡邕 《独断》卷上:“戒书,戒敕刺史、太守及三边营官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中山恭王衮传》:“ 袞 忧惧,戒敕官属愈谨。”《宋书·萧惠开传》:“ 惠开 先与 兴宗 名位略同,又经情欵,自以负衅摧屈,虑 兴宗 不能诣己,戒敕部下:‘ 蔡会稽 部伍若借问,慎不得答。’” 宋 苏辙 《颍滨遗老传》下:“边臣贪功生事,不足以示威,徒足以败坏疆议,理须戒敕。” 宋 岳飞 《奏乞出师札子》:“今日唯赖陛下戒勅有司,广为储备。”
(2).即戒书。 汉 代皇帝四种命令之一。 汉 蔡邕 《独断》卷上:“戒书,戒敕刺史、太守及三边营官,被敕,文曰‘有詔敕某官’,是为戒敕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诏策》:“ 汉 初定仪则,则命有四品:一曰策书,二曰制书,三曰詔书,四曰戒敕。敕戒州部,詔誥百官,制施赦命,策封王侯。”参见“ 戒书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