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例以阐述要点。语出 晋 杜预 《〈春秋经传集解〉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史传》:“按《春秋》经传,举例发凡,自《史》《汉》以下,莫有準的,至 邓璨 《晋纪》,始立条例。”
举例发凡是成语。
發凡,指揭示全書的通例。舉例發凡謂加以分類,並予舉例,說明全書通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