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礼称死者未及葬期而提前埋葬。《公羊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,不及时而日,渴葬也;不及时而不日,慢葬也。” 何休 注:“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;诸侯五月而葬,同盟至;大夫三月而葬,同位至;士踰月,外姻至……渴,喻急也。” 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景贤·书周孝子事》:“汝父渴葬乱塚中。”
古禮稱死者停靈之期未滿而急葬的情況為「渴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