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外地寄寓的居民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詔 武威 太守,令悉还 金城 客民,归者三千餘口,使各反旧邑。” 李贤 注:“ 金城 客人在 武威 者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凡客民在内地贸易,或置有产业者,与土著一律顺编。”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·五口衅端》:“其首 刘丽川 者, 粤 东寄居在 沪 之客民也。”
(2).晚 清 下江 一带“哥老会”的别称。 张篁溪 《苏报案实录》:“推客民之始,由於 同治 三年光復 金陵 以后,当事有裁兵之议,沿 江 子弟结连游兵号称‘哥老会’。其会中人屡屡肇事,以名不雅驯,遂故称为‘客民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