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征收厘金的机构。一般于通商要道设置正卡,下设分卡、巡卡等。分卡下再设置查验分卡和收厘分卡。前者专司查验和缉私;后者专管征收。 清 薛福成 《应诏陈言疏》:“可否飭下各省督抚察度情形,或酌减捐数,或归併釐卡,以为异日尽裁之渐。” 清 刘铭传 《请开铁路以图自强疏》:“方今国计絀於防边,民生困於釐卡。”参见“ 釐捐 ”、“ 釐金局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