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丽春院 ”。相传是名妓 苏卿 的住处。后来成为艺妓歌女的居处或妓院的通称。 元 吴昌龄 《端正好·美妓》套曲:“莫不是 丽春园 苏卿 的后身,多应是西厢下 鶯鶯 的影神。” 元 关汉卿 《金线池》第二折:“留得黄金等身在,终须买断 丽春园 。” 元 李寿卿 《度柳翠》第三折:“好也囉!你是一箇 丽春院 柳盗跖 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三二回:“ 伯爵 在旁説道:‘ 乔 上尊,你请坐,交他侍立。 丽春院 粉头供唱递酒是他的职分,休要惯了他。’”
歌女藝妓聚居處或指妓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