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利的聚集处。《警世通言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“那库房旧例,一吏轮管两季,任凭县主随意点的。众吏因见是个利藪,人人思想要管。” 邹鲁 《中国同盟会》八:“政府视为利薮,官吏视为肥差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足见 唐德宗 以后,茶是朝廷重要的利薮。”
利之所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