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麐符”。古代朝廷颁发的麟形符节。《新唐书·车服志》:“皇太子监国给双龙符,左右皆十。两京、 北都 留守给麟符,左二十,右十九。” 宋 叶梦得 《石林诗话》卷上:“虎节麟符抛不得,却将清景付閒人。” 明 陆采 《怀香记·奉诏班师》:“手握麟符寄独专,宣扬圣諭务安边。” 清 陈裴之 《香畹楼忆语》:“玉帐佩麐符,曾见 潞州 传记室;兰臺抛凤管,空教司马忆清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