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廪稍”。旧指公家按时供给的粮食。语本《仪礼·聘礼》“惟稍受之。” 汉 郑玄 注:“稍,廩食也。” 贾公彦 疏:“以其稍稍给之,故谓米廩为稍。” 宋 叶适 《四屯驻兵奏议》:“廩稍惟其所赋,功勋惟其所奏。” 元 揭傒斯 《靖州广德书院记》:“厚岁币以聘师,高廪稍以养生徒。”
官吏的糧食、俸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