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 明 清 国子监所设之率性堂、修道堂、诚心堂、正义堂、崇志堂、广业堂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﹝国子监﹞率性、修道、诚心、正义、崇志、广业六堂,助教十五人,学正十人,学録七人……助教、学正、学録掌六堂之训诲,士子肄业本堂,则为讲説经义文字,导约之以规矩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七回:“前日监里六堂合考,小弟又是一等第一。”
為明、清時,國子監所設立的六個不同程度的學級。包括率性堂、修道堂、誠心堂、正義堂、崇志堂、廣業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