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官名。掌管婚姻之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,凡男女自成名以上,皆书年月日名焉。令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。” 清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戊部第八章:“国家当设媒氏之官,选秀才年老者充之,兼司教事。其男女婚姻,皆告媒氏,自具愿书,领取凭照。”
(2).说合婚姻的人。 三国 魏 曹植 《美女篇》:“媒氏何所营?玉帛不时安。” 唐 王贞白 《妾薄命》诗:“妾专修妇德,媒氏却相轻。” 元 柯丹邱 《荆钗记·受钗》:“你做媒氏,疾忙与我送还他的财礼。”
掌媒合男女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