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出之先与日落之后,距地平线十八度内之亮光,谓之“曚影”。 清 夏炘 《学礼管释·释行事必用昏昕》:“曚影者,太阳未出之先、已入之后,距地平下十八度皆有光,故以十八度为限。然人所居有南北,而曚影多寡之限遂殊。”《清史稿·时宪志三》:“立曚影刻分限以定晨昏,测得在太阳未出之先、已入之后,距地平一十八度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