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公开选拔。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相刺》:“诸生所谓中直者,遭时蒙幸,备数适然耳,殆非明举所谓,固未可与论治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檄移》:“又州郡徵吏,亦称为檄,固明举之义也。”
(2).谓察其情,明其冤。《后汉书·张禹传》:“歷行郡邑,深幽之处莫不毕到,亲録囚徒,多所明举。吏民希见使者,人怀喜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