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事物加以形容描寫。
修辭學上的辭格。指描寫時特別刻畫事物在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或觸覺上給人的感受。如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物色篇「灼灼狀桃花之鮮,依依盡楊柳之貌」中的「灼灼」、「依依」即為摹狀的修辭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