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服劳役的女犯。也称复作徒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使女徒復作 淮阳 赵徵卿 、 渭城 胡组 更乳养。” 颜师古 注引 李奇 曰:“復作者,女徒也。谓轻罪,男子守边一岁,女子輭弱不任守,復令作於官,亦一岁,故谓之復作徒也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“当验问者即就验。女徒雇山归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