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书法的南、北两派。 清 阮元 《南北书派论》:“正书行草之分为南北两派者,则 东晋 、 宋 、 齐 、 梁 、 陈 为南派; 赵 、 燕 、 魏 、 齐 、 周 、 隋 为北派也……南派乃於 江 左风流,疏放妍妙,长於启牘;北派则是中原古法,拘谨拙陋,长於碑榜…… 唐 时南派字迹,但寄縑楮;北派字迹,多寄碑版。”
書法在南北朝分為南北二派。南派以帖學為主,風格飄逸。北派以碑學為主,風格剛勁樸拙。自宋代以來,帖學獨盛,暨至清代,碑學始得抬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