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官员祖父母、父母死,不呈报,不服丧,对外隐瞒或另择时日,谓之匿丧。《旧唐书·刘玄佐传》:“将佐初匿丧,称疾俟代,帝亦为隐,数日乃发丧。”《元典章·刑部三·不孝》:“ 刘浩然 状告: 臧荣 不依父姓改作 庄荣 ,伊父 庄觉 ,并母 陈氏 病故后受 吉州 路知事,不候服闕,匿丧之任,於例有违。”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为本生父母继母及庶祖母治丧》:“如有匿丧不报者,照匿丧例革职。”
古時的官吏,若父母喪,不向朝廷呈報丁憂者,稱為「匿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