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谓亲贵者犯法,必曲法庇之,使避惩罚;疏贱者无罪,定锻炼周纳,使就刑诛。《管子·权修》:“刑罚不审,则有辟就;有辟就则杀不辜而赦有罪。”
(2).接近;靠拢。 汉 刘向 《说苑·至公》:“昔 周成王 之卜居 成周 也,其命龟曰:‘予一人兼有天下,辟就百姓,敢无中土乎?使予有罪,则四方伐之,无难得也。’” 向宗鲁 校证:“《史记·刘敬传》曰:‘ 成王 即位, 周公 营 成周 ,以为此天下中,有德则易以王,无德则易以亡。’……《吕氏·长利篇》云:‘惟余一人营居于 成周 ,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,有不善易得而诛也。’”
(3).避开和接近。指取舍。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﹝ 神农 ﹞尝百草之滋味,水泉之甘苦,令民知所辟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