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服名。为五服之一。服用粗麻布制成,以其缉边缝齐,故称“齐衰”。服期有三年的,为继母、慈母;有一年的,为“齐衰期”,如孙为祖父母,夫为妻;有五月的,如为曾祖父母;有三月的,如为高祖父母。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同居,则服齐衰期,异居,则服齐衰三月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 赵武 服齐衰三年,为之祭邑,春秋祠之,世世勿絶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开元七年》:“礼,父在为母服周年, 则天皇后 改服齐衰三年。” 清 袁枚 《新齐谐·鬼买儿》:“鬼来駡曰:‘此系齐衰,孙丧祖之服。我嫡母也,非斩衰不可。’”参见“ 五服 ”。
一種喪服,次於最重的斬衰。以粗麻布製成,因其縫齊,故稱為「齊衰」。分為一年、五月、三月三種。祖父母喪、妻喪、已嫁女的父母喪,服期為一年;曾祖父母喪,服期為五月;高祖父母喪等,服期為三月。見儀禮.喪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