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诗文写作有起、承、转、合等章法,“起”是指开端,“合”是指结束全文。 明 胡震亨 《唐音癸籤·法微二》:“诗一题一首,自为起合无论。其一题数首者,则合数首为起合,易而置之便不可,盖起句在前首,而合句在后首故也。”参见“ 起承转合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