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称姑婿与姪婿为“上下同门”。 唐 赵璘 《因话录》卷三:“ 杨僕射 於陵在考功时,与 李师稷 及第。至其子相国 嗣復 知举,门生集候僕射,而 李公 在坐,时人谓之 杨 家上下门生。”原注:“代有姑之婿,与姪之婿,谓之上下同门,盖以此况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