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犹改正。 唐 温庭筠 《上裴相公启》:“收拭瑕疵,申明枉结。” 明 李东阳 《应诏陈言奏》:“既示磨礲,宜加收拭。”
(2).指收回更改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度宗咸淳三年》:“以致弹墨未乾,而收拭之旨已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