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犹典籍。《后汉书·邓骘传》:“ 耿氏 教之以书学,遂以通博称。”《南史·后妃传上·韩兰英》:“妇人 吴郡 韩兰英 有文辞……及 武帝 以为博士,教六宫书学。”
(2).学习书法和字学;学习书法和字学的学校。《南史·王慈传》:“ 慈 ……少与从弟 俭 共书学, 谢凤 子 超宗 尝候 僧虔 ,仍往东斋诣 慈 。 慈 正学书,未即放笔。”《周书·艺术传·冀儁》:“时俗入书学者,亦行束脩之礼。”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凡书学:《石经三体》限三岁,《説文》二岁,《字林》一岁。”《宋史·选举志三》:“书学生,习篆、隶、草三体,明《説文》、《字説》、《尔雅》。” 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事物三·古图书》:“书学之用大矣。篆之猎碣,则文石鼓;勒之鼎彝,则为款识;摹之范金,则为印章,然非浅学所能辩也。”
有關書法一門的學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