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语。每月月半、月底集合众僧讲说戒律。犯有过失者,亦在此时忏悔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 恒 曲次东有 瞻婆国城 ,南有 卜佉兰池 , 恒水 在北,佛下説戒处也。” 唐 王建 《题詵法师院》诗:“三年説戒龙宫里,巡礼还来向水行。”
佛教僧團在每半月的最後一天聚集一處,誦念戒本。半月期間若有人犯戒,得在此時作表白,進行懺悔。犯最重罪,則驅離僧團,取消出家身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