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、道以人世为凡尘,故称神仙或僧道思慕世俗生活为思凡。 元 郑廷玉 《忍字记》楔子:“有上方贪狼星,乃是第十三尊罗汉,不听我佛讲经説法,起一念思凡之心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:“若非 葛稚川 侍鍊药的丹童,便是 董双成 同思凡的道侣。”淮剧《千里送京娘》:“兄妹二人齐下山, 吕纯阳 调戏 白牡丹 ,神仙还有思凡意,何况结拜女和男!”
神仙或僧道等思慕凡間塵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