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以遗孤相托。多指君主把遗孤托付给大臣。《三国志·蜀志·先主传》:“ 先主 病篤,託孤於丞相 亮 ,尚书令 李严 为副。” 唐 贾岛 《哭卢仝》诗:“ 长安 有交友,託孤遽弃移。” 金 赵秉文 《蜀汉正名论》:“ 曹氏 欺孤问鼎,何尝一事而出於诚?使有 孔明 ,不为用也。至於託孤,曰:‘尔无负我。’庸愚皆知笑之。”参见“ 託孤寄命 ”。
人臨終前,委託他人照料遺留的子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