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划国都,丈量田野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:“惟王建国,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。” 郑玄 注:“体犹分也,经谓为之里数。 郑司农 云:‘营国方九里,国中九经九纬,左祖右社,面朝后市,野则九夫为井,四井为邑之属是也。’”后亦用以泛指创建国家、治理国家。 北周 庾信 《贺新乐表》:“我 太祖文皇帝 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。” 唐 杨炯 《公卿以下冕服议》:“其后数迁五德,君非一姓,体国经野,建邦设都。” 清 邹容 《革命军》第三章:“往往於兵连祸结之时,举国糜烂之日,建立弘猷,体国经野,以为人极。”
体:划分;国:都城;经:丈量;野:田野。把都城划分为若干区域,由官宦贵族分别居住或让奴隶平民耕作。泛指治理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