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 哲学中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观点。与“天人之分”说相对立。认为“天”有意志,人事是天意的体现;天意能支配人事,人事能感动天意,由此两者合为一体。 战国 时 子思 、 孟子 首先明确提出这种理论, 汉 儒 董仲舒 继承此说,发展为“天人感应”论。参阅《礼记·中庸》、 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。
中國哲學中關於天人關係的一種觀念。宋代理學家認為「仁」是所有德行的總名,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。所以學者應汲於求仁,盡己之心性,存天理,去人慾,由格致誠正修齊治平,而與天地合德,就可以達到「天人合一」的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