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谓优裕,充足。 南朝 宋 朱广之 《咨顾道士夷夏论》:“贱者不能无累,尊者自然天足。”
(2).封建时代我国妇女有缠足陋习, 清 末始禁缠足,因谓未缠裹之天然足为天足。 清 黄遵宪 《寄女》诗:“邇闻西方人,设会同禁烟;意欲保天足,未忍伤人权。”《文明小史》第四十回:“孩儿之志,要娶个天足的媳妇。” 鲁迅 《花边文学·汉字和拉丁化》:“如果提倡缠足,则即使是天足的壮健的女性,她还是在有意的或无意的害人。”
我國婦女古有纏足的陋習,清末漸廢,故稱未經纏裹之天然足為「天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