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例制度。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今宜通糴,以充俭乏。主者平议,具为条制。” 唐 韩愈 《贺皇帝即位状》:“微臣往因言事得罪先朝,守郡远方,拘限条制,不获奔走。” 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 真宗 尤重儒学,今科场条制,皆当时所定。” 明 李东阳 《会试录序》:“我国家天造之初,气化浑厚,数十年渐以宣朗,又数十年而条制之精明,典仪之賁饰已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