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或司法机关通告捉拿在逃犯人的命令。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十一章三:“八月初取消了我的通缉令。” 马识途 《夜谭十记》第三记:“ 陈师爷 一眼就看到已经贴得发黄的告示,这就是以三千元大洋通缉 张麻子 的通缉令。”
法院為捉拿在逃嫌犯或受刑人所發出的通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