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方剂名称,“七方”之一。指药味合于双数或由两味药合成的方剂。亦指两方相合而成的复方。 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序例上·七方》引 张从正 曰:“偶方有三:有两味相配之偶方;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,古谓之复方,皆病在下而远者宜之;有药合阴数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之偶方,宜汗不宜下。”
中醫方劑上指:(1)? 僅用兩味藥配合而成的方劑。(2)? 藥味數目為偶的藥方。(3)? 合用兩種現成的藥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