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谓厌恶以邪代正。后以喻以邪胜正,以异端充正理。古代以朱为正色,喻正统,故云。语本《论语·阳货》:“恶紫之夺朱也;恶 郑 声之乱雅乐也;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”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 孔子 曰:‘恶紫之夺朱’,当世治之所务也。” 颜师古 注:“朱,正色也。紫,间色之好者也。恶其邪好而夺正色,以喻利口之人,多言少实,倾惑者也。” 元 刘致 《端正好·上高监司》套曲:“不是我论黄数黑,怎禁他恶紫夺朱。” 元 无名氏 《延安府》第一折:“这廝每恶党兇徒,败坏风俗,将好人家恶紫夺朱……岂不闻人心似铁,官法如炉。”
紫:古人认为紫是杂色;夺:乱;朱:大红色,古人认为红是正色。原指厌恶以邪代正。后以喻以邪胜正,以异端充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