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谓规、矩、绳、权、衡。《礼记·深衣》:“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、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、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” 孙希旦 集解:“谓规、矩、绳、权、衡也。”
(2).谓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《大戴礼记·盛德》:“天子三公合以执六官,均五政,齐五法,以御四者,故亦惟其所引而之。” 卢辩 注:“五法,谓仁义礼智信。”
(3).佛教谓名、相、分别、正智、真如。《入楞伽经》卷七:“何等五法?一者名,二者相,三者分别,四者正智,五者真如……一切佛法,皆入五法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