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42年( 道光 二十二年)8月, 英国 凭借《南京条约》第二条的规定,强迫 中国 开放 广州 、 福州 、 厦门 、 宁波 、 上海 五处为通商口岸,因有“五口通商”之称。 王闿运 《陈夷务疏》:“五口通商,四国遣使,我之文字言语,阸塞虚实,彼今固知之矣。” 毛泽东 《“友谊”,还是侵略?》:“就是在这个条约(《望厦条约》)里, 美国 除了强迫 中国 接受五口通商等事而外,强迫中国接受美国人传教也是一条。”
清道光二十二年,鴉片戰爭後,與英訂南京條約,開上海、廣州、福州、廈門、寧波為通商口岸,稱為「五口通商」。是為外國人在中國租地通商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