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官府的告示牌或捕人的票牌。《古今小说·陈御史巧勘金钗钿》:“次日,察院小开门,挂一面宪牌出来。牌上写道:‘本院偶染微疾,各官一应公务,俱候另示施行。’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四:“ 谢廉使 审得真情,即发宪牌一张,就差 史应 、 魏能 两人賫到 新都县 ,着落知县身上,要僉事 杨某 正身。” 清 李渔 《比目鱼·奏捷》:“求老爷赏宪牌一纸,待小将扮做商人前去缉获。”
官府的逮捕證和通告的告示牌,皆稱為「憲牌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