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 清 代武官名,位在副都统下,佐领上。《清会典·兵部三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 盛京 、 吉林 、 黑龙江 、 福州 水师别为营,将军辖焉,凡总管二人,协领二人。”
(2). 清 末革命团体光复会领导人员名称,犹言副首领。 清 陶成章 《浙案纪略·列传三》:“分‘光復会’职员为十六级……例如黄字为首领,首领五人,即以推 锡麟 ( 徐锡麟 )等。祸字为协领,无定员, 瑾 ( 秋瑾 )自居协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