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古代钻木取火,四季各用不同的木材,易季时新取之火称新火。《北史·王劭传》:“新火旧火,理应有异。”参见“ 改火 ”。
(2). 唐 宋 习俗,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,到清明节再起火赐百官,称为“新火”。 唐 杜甫 《清明》诗之一:“朝来新火起新烟,湖色春光浄客船。” 宋 苏轼 《徐使君分新火》诗:“ 临皐亭 中一危坐,三月清明改新火。” 宋 蔡絛 《铁围山丛谈》卷二:“国朝之制,待制、中书舍人以上皆坐狨。杂学士以上,遇禁烟节至清明日,则赐新火。” 元 白珽 《湛渊静语》卷一:“寒食禁火,以出新火。”
換季時,新取之火稱為「新火」。
唐宋時,例於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,到清明節,再起火賜百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