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法循理的官吏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无称,亦无过行。作《循吏列传》第五十九。” 唐 张说 《奉和赐崔日知》诗:“明主徵循吏,何年下凤凰?” 宋 孙奕 《履斋示儿编·文说·史体因革》:“传之为体,大抵记公卿之行事, 迁 始传《循吏》, 晋 曰《良吏》。” 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袁随园》:“平心而论,其为宰时,清勤明快,无愧循吏。” 章炳麟 《訄书·通法》:“一郡之吏,无虑千人,皆承流修职,故举事易而循吏多。”
善良守法的官吏。史記.卷一三○.太史公自序:「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無稱,亦無過行。作循吏列傳第五十九。」唐.張說.奉和聖製賜崔日知往潞州應制詩:「明主徵循吏,何年下鳳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