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因循法度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缘法而治者,吏习而民安之。” 汉 贾谊 《新书·道术》:“缘法循理谓之轨。”
(2).犹缘分。 宋 杨万里 《未至安乐坊隔林望见霜铿岭两峰特奇》诗:“彼此相遭有缘法,悔将嗔喜触巑岏。” 元 张寿卿 《红梨花》第一折:“也不知前世今生甚的缘法,相会在花枝下。”《花月痕》第四四回:“ 子善 嘆道:‘缘法一尽,就是九牛之力,也难挽回。’” 沙汀 《淘金记》六:“我两个的缘法真好。”
沿用成法。
遵循法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