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代出入宫殿及城门的鱼符。雄雌各十二,雄者存宫内,雌者授其人,符合以为凭信,按月而易,故称。《新唐书·车服志》:“宫殿门、城门,给交鱼符、巡鱼符……蕃国亦给之,雄雌各十二,铭以国名,雄者进内,雌者付其国,朝贡使各齎其月鱼而至,不合者劾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