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不合标准的异音。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声律》:“凡切韵之动,势若转圜,讹音之作,甚於枘方;免乎枘方,则无大过矣。” 宋 秦观 《拟韦应物》诗:“痴儿踏 吴 歌,婭姹足讹音。” 刘师培 《文说·和声篇》:“特处封建之朝,则《国风》可齐《雅》《颂》;值同文之世,则讹音甚于枘方。”
(2).讹变的字音。 清 姚元之 《竹叶亭杂记》卷三:“ 黑 津 乃‘徽钦’二字讹音也,在 三姓 东三千里外散处,至东海边。” 鲁迅 《二心集·<夏娃日记>小引》:“他本姓 克莱门斯 (SamuelLanghorneClemens,1835-1910),原是一个领港,在发表作品的时候,便取量水时所喊的讹音,用作了笔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