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食盐买卖的商人。旧时须纳税于官,官给票引,其引地需用之盐,即由他专卖。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盐商利归於己,无物不取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四》:“议者谓:‘异时盐商於榷货务入纳转廊,惟视东南诸郡积盐多寡。’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五回:“原来 扬州 地方,花园最多,都是那些盐商盖造的。”
經營鹽業的商人。舊時鹽商納稅於官,而取得鹽引,專賣鹽於引地之內。至民國二十年,乃決定取銷專賣制,聽任人民自由買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