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以巫术致灾祸于人。《隋书·赵绰传》:“刑部侍郎 辛亶 ,尝衣绯褌,俗云利於官,上以为厌蛊,将斩之。”《北史·恩倖传·穆提婆》:“又恐 胡后 不可以正义离间,乃外求左道行厌蛊之术,旬朔之间, 胡氏 遂即精神恍惚,言笑无恒, 后主 遂渐相畏恶。”《新唐书·肃宗七女传·郜国公主》:“ 贞元 四年,又以厌蛊废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林四娘》:“夫人窥见其容,疑人世无此妖丽,非鬼必狐,惧为厌蛊,劝公絶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