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按照他人诗歌的韵部作诗。韵脚用字只要求与原诗同韵而不必同字。 宋 刘攽 《贡父诗话》:“ 唐 诗赛和,有次韵(先后无易),有依韵(同在一韵),有用韵(用彼韵,不必次)。”
古代贈答詩中,依仿他人來詩的韻腳作詩回贈。